从“零散小田”到“集中连片”
全市上下纲举目张、全域覆盖,精细划定“田长制”网格7500多个,1.28万余名田长穿梭于阡陌之间,依托数字化巡田APP实现“全域覆盖、全时监管、全民参与”。2073块村级“田长制”公示牌伫立田间地头并上线信息系统,它们既是有形的“责任碑”,也是无声的“监督哨”,让耕地保护在阳光下静静生长。
“感谢你们,挪走了樟树,困扰了10多年的土地问题终于解决了!”在蕉岭县三圳镇顺岭村村委会,村民向网格田长感慨道。土地问题为何与樟树有关?原来,在2011年,顺岭村村民陈某承租了10多户村民的地块培育樟树,后因苗木滞销,樟树长成十余米高,枝繁叶茂遮挡阳光,根系蔓延侵占耕地,导致周边农田无法耕种,涉及耕地面积达150多亩。一方面,陈某缺乏资金无力移栽复耕,另一方面,村民因树木遮光问题和土地租金纠纷与陈某闹得不可开交。多次调解无果,双方矛盾激化,网格田长陈华悦随即向三圳镇田长办反馈情况、商讨解决方案。
2024年,县、镇田长办专题研判,充分借助蕉岭县“田长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双试点机遇,将上述地块列入耕地集中连片整治范围,通过“林耕置换”破解难题。进场清障、移栽樟树、翻耕土地……半个多月后,“沉睡”的土地重焕生机,农户脸上重现笑容。“目前,150多亩耕地已种上玉米、花生等作物,水稻与牧草轮作,经济效益可观,点燃了农户的种植热情。”陈华悦说。
从高空俯瞰蕉岭县新铺镇同福村,广袤而平坦的田地映入眼帘。在勤佳农业种植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农户们有条不紊地施肥、除草,精心照料着每一株菜苗,智慧喷灌系统穿插在田间,一派现代农业的景象。“10多年前,同福村是另一番景象,面临着上千亩田地撂荒、年轻劳动力短缺等发展困境。”蕉岭县自然资源局耕修股负责人张子杰说。

蕉岭县勤佳农业种植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呈现出一派现代农业景象。(高讯 摄)
“田长制”为耕地带来由“荒”转“富”的机遇。在镇、村、网格田长动员下,同福村党委作为“中间人”,推动17个村民小组、492户农户完成土地预集1100余亩,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勤佳农业种植有限公司,最终整治形成高品质的耕地集聚示范区,打造“国家级辣椒产业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当前,基地培育优质蔬菜种苗超3000万株,发展蔬菜品种超50类,极大提高了土地效益和产业价值。

蕉岭县新铺镇同福村集约上千亩土地,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勤佳农业种植有限公司打造蔬菜基地。(高讯 摄)
“小田并大田”,并非简单合并,而是耕地布局整体优化,形成“1+1>2”的叠加效果。同福村将零散田块数量由2240个合并到16个,单块耕地平均面积从0.5亩提升到70亩;县镇田长办研究后决定将72个小网格优化为5个大网格,田长巡田效率显著提升,耕地保护逐渐向高效化转型。在田长的鼓励和带动下,农户积极参与蔬菜种植、土地流转、基地务工等事务,累计增加就业100余人次,务工农户每人月均增收3000元,村集体增收近5万元,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20万元,实现村集体、农户和企业的“三方共赢”。
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
得益于“田长制”的深入实施,耕地保护工作告别“单打独斗”的模式,转变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模式,不仅提升了巡田护田效率,更筑牢了粮食安全根基。
在梅县区,“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成为推动土地执法的利剑。“依托‘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田长’,为区田长办和相关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服务;2名自然资源部门干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区检察院办案提供专业帮助和技术支撑。”梅县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文彪介绍,双方强化信息共享,发挥各自专长,身份不同但目标一致——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梅县区“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成为推动土地执法的利剑。(梅县区人民检察院 供图)
就在机制启动当月,梅县区检察院的“法治田长”通过调查发现,某地存在占用水田种植草皮的情况,这一行为直接改变了耕地用途,若长期反复种植和收割草皮,耕作层将遭到严重破坏。该院随即向该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保护管理职责,督促职能部门限期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耕地种植条件。现如今,昔日被侵占农田已恢复可耕种状态。
“自2024年4月以来,我们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为契机,共立案、发出检察建议19件,重新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和划定范围公示、在346个行政村竖立保护标志,合计约8000平方米种植绿化草皮、鱼饲草的农田地块已全部清退并复种粮食作物,监督整改新增农村乱占用耕地建房问题13宗,恢复耕地面积3400多平方米,有效保障了粮食安全。”杨文彪说。
随着“田长制”的深耕厚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市耕地实现逐年净流入,违法占用耕地态势逐年下降,耕地保护形势持续向好。平畴沃野间,梅州正以“田长制”之笔,饱蘸汗水,在客都大地上续写“百千万工程”的丰收画卷,牢牢稳住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梅州日报记者:江婵
通讯员: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宣
编辑:廖键
审核: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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