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爱心力量,传递城市温暖!梅州市第三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启动

掌上梅州讯 5月17日是第三十六个全国助残日。5月12日上午,我市开展了第三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市残联相关负责同志,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市残联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残疾人及家属代表等参加本次现场活动。

活动以“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为主题。活动中,市残联负责同志致辞,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组织对活动的大力支持。随后开展了爱心企业捐赠仪式,市残联回赠牌匾。爱心企业代表还向残疾人代表捐赠了多种辅具。活动最后还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小册子,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政策、业务咨询等服务。

据悉,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广东狮子会、宝矿力水特、佛山凯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爱心单位,共为我市残疾人事业捐赠了总价值78.87万元的爱心物资和资金。

5月12日-25日助残日期间,市残联将深入到相关县进行慰问,并适配发放辅助器具,同时进行辅具定改制评估服务;并向公共场所捐赠辅具,保障残疾人权益,助力残疾人无障碍出行,促进残健共融、社会和谐发展;此外,还将举办相关业务培训。

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因身体结构、功能的损害及个体活动受限与参与的局限性称之为残疾,在精神、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为残疾人。按不同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提醒,未持有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可直接到居住地县级残联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残疾人事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也可通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或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注册、登录后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居住地县级残联审核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后,将为申请人指定残疾评定机构,现场告知或通过系统反馈告知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评定完成后,居住地县级残联对申请人的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户籍地县级残联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根据申请人意愿,户籍地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点。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张晓珊

审核:黄炜明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