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三批试点,兴宁大埔五华为试点!

掌上梅州讯 近期,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三批试点的通知,确定了20个试点县名单,梅州兴宁市、大埔县、五华县上榜。

《广东省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五年显著变化行动方案》提出,开展第三批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实现57个县(市)全覆盖。根据有关部署要求,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确定了汕头市南澳县,韶关市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河源市和平县、连平县,梅州市兴宁市、大埔县、五华县,江门市恩平市,湛江市吴川市、徐闻县,肇庆市广宁县、封开县、怀集县,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云浮市郁南县等20个县(市)作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三批试点县(市)。

通知要求,各试点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口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出台实施试点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预期效果,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找准突破点和切入口,大胆探索实践,积极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标志性成果。

梅州日报记者:李艳良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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