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的场所。(出处:住宿与生产经营场所合用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三合一”场所常见场景
下店上宅
前店后住
车间住人
仓库留宿
商铺夹层住人...
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三合一”场所违规行为有哪些?



“三合一”场所的违法情形
1.违规住人 + 未防火分隔

违法行为:生产 / 仓储 / 经营场所内设置宿舍、留宿人员,且住宿区与非住宿区未用实体墙、耐火楼板、防火门做完全分隔,共用疏散通道 / 安全出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易燃易爆场所与居住场所混设

违法行为:生产 / 仓储 / 经营场所内设置宿舍、留宿人员,且住宿区与非住宿区未用实体墙、耐火楼板、防火门做完全分隔,共用疏散通道 / 安全出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5万元罚款;逾期不改加重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3.建筑与消防设施违法


违法行为:建筑耐火等级低、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不足,无独立疏散楼梯;未配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缺失、失效;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
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5000元 —5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
4.管理类违法

违法行为: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无消防制度/预案;未对员工开展消防培训;违规存放易燃物品、违规用火用电;堵塞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处罚:责令改正,处罚款,逾期不改责令停产停业,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于行政拘留。
快来自查!
看看你的场所是否违法?
▶是否存在生产 / 仓储 / 经营 + 住宿混设?
▶住宿区与非住宿区是否用实体墙 / 防火门完全分隔?
▶是否有独立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是否畅通?
▶是否配齐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有无私拉乱接?
▶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液化气,有无防火措施?
▶是否在场所内留宿人员,人数是否超标?
请各商户、企业、房东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清理 “三合一”隐患,守住消防安全底线!发现隐患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
编辑:张晓珊
审核: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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