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期,外地发生多起烟花爆竹燃爆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市安委办19日印发通知要求务必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举一反三,加强我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以下简称“零售店”)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春节期间发生类似事故。
我市作为烟花爆竹销售大市,当前至元宵节期间零售店依然营业,特别是兴宁、五华赏灯民俗活动、丰顺埔寨烧火龙活动等群众燃放活动仍然集中。市安委办提醒,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对所有零售店“过筛子”检查,再次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强化零售店(点)及其周边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严禁“下店上宅”、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100 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落实“三个务必”(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严查零售场所安全条件,严防各类风险失控引发意外。
市安委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压实各方责任,对烟花爆竹严格实行全面闭环监管,严防监管缺位、执法不严,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城乡接合部、废弃厂房、铁皮屋、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公园、广场、商业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流动摊位加强排查,严打非法经营行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紧盯湖南、江西等烟花爆竹生产大省至梅州运输路线上的检查点位,严管非法运输环节;市场监管部门需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口。同时,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夜查,聚焦广场、公园、沿江路、商业街等人员密集场所,坚决打击流动摊位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加大对在禁限放区燃放行为的宣传教育及执法力度。
据悉,市安委办将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排查、严格执法,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文/梅州日报记者:朱庆强
编辑:叶晓洋
审核: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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