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中心发布烟花爆竹选购消费提示

掌上梅州讯  2月12日,梅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烟花爆竹选购消费提示,指导公众合法购买、安全存放与文明燃放,共护新春平安。

购买渠道要正规

消费者务必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点购买,查看经营场所是否悬挂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拒绝购买流动摊贩、朋友圈、微信群等非法渠道销售的烟花爆竹,网购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切勿通过网络购买。

产品识别要仔细

产品级别:个人燃放类为C级、D级;A级、B级为专业燃放类,个人严禁购买燃放。产品类别:明确标注为“个人燃放类”。标识标签:正规产品应有清晰的中文燃放说明、警示语、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信息及燃放安全区域示意图。警惕“三无”产品,包装破损、变形、漏药的产品坚决不要购买。

存放运输要谨慎

个人购买量不宜过多,避免家中大量储存。专车运输: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地铁、火车、飞机等)。妥善存放:远离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不要存放在卧室、厨房等生活区域,存放位置应确保儿童无法触及。

燃放安全要牢记

严格遵守政府关于禁放区域、禁放时间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医疗机构、学校、山林等重点区域严禁燃放。仔细阅读燃放说明,按正确方法操作,保持安全距离,观众应退至安全区域外,儿童必须在成人全程监护下燃放儿童类烟花爆竹。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与商家沟通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45政府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同时,呼吁广大商家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谢晶晶

编辑:梁威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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