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和美好的新年祝愿!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特护期,因冬春季节天干物燥、草木枯黄,遇火即燃,加之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因素叠加,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日益增多。值此森林防火紧要期,特致信各位市民朋友:
一、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森林防火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牢固树立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防火期各项规定,主动关注并参与森林防火行动,与我们一起筑牢森林防火线,做到防患于未“燃”。
二、遵守法规,严控火源。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禁火令,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要求。坚决做到: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要让老、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无烟祭祀,倡导新风。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倡导网络祭祀、鲜花祭祀、居家追思、植树缅怀等无烟祭祀方式,寄托对逝去亲人的思念。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祭祖扫墓时,优先选择献花等文明祭祖形式,严格遵守以下“三个一律”:一律不携带香火入林、一律不携带可燃祭奠品入林、一律不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
四、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如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请主动劝导制止。若发现森林火情,务必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2119),尽量提供准确的火情位置和现场情况。切勿盲目扑救,以免发生危险。
请全市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相互提醒,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守护森林安全,保护美好家园。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梅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
编辑:邓梓钰(实习) 叶晓洋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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