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4个集体和4名个人上榜!广东对推进基层治理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掌上梅州讯 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在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0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其中,梅州4个集体和4名个人上榜。

梅州受到表扬的集体分别是梅州市梅江区西郊街道西区村村委会、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广东归读律师事务所。受到表扬的个人分别是梅州市梅江区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室主任廖翠勇,兴宁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两新”工委书记曾发茂,大埔县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林利娜,梅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基层基础工作大队大队长邓勇军。

通报指出,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

通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学习借鉴受表扬集体和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基层治理,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文/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编辑:叶晓洋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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