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成为最亮丽城市名片!梅州印发《行动方案》→

掌上梅州讯 近日,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5—2027年创建周期)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着力在11项工作上抓落实求突破,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让文明成为梅州最亮丽的城市名片。

《方案》提出了2025—2027年创建周期总体目标: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到2027年,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评估标准,实现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市容环境更加优美、公共秩序更加规范、市民素质显著提升、社会风尚更加文明,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让文明成为梅州最亮丽的城市名片。

《方案》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涵盖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和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要着力在11项工作上抓落实求突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加强文明风尚培育,加强诚信建设,提升文明素养,选树宣传先进模范,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四大创建。推动教育科技进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科普工作。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文化事业发展。保证政务廉洁高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践行法治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分众化做好公民权益保护工作。打造生活和谐宜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建设优美环境,打造优良秩序,加强社区治理,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维护社会安定。保持生态环境良好,改善城市空气和声环境质量,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开展绿色环保宣传教育。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吸引群众参与,推进创建常态化。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为三年。我市2025—2027年的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全面部署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5月前),二是系统推进阶段(2026年6月—12月),三是加力提速阶段(2027年)。

《方案》强调,要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各方配合,整合各类资源,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创建模式,做到“市区互动、城乡互动、军民互动、干群互动、经济文化互动、软件硬件互动”,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工作深入开展。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浓厚氛围。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编辑:张晓珊

审核:梁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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