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2000元!@梅州市民,发现这些违法线索可举报

掌上梅州讯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参与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活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市林业局发布《关于对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给予奖励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举报范围包括非法猎捕、杀害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使用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其他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公告》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的,根据线索价值和案件性质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其中,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立行政案件查处的,奖励人民币200元;立刑事案件查处的,奖励人民币300元。提供涉中华穿山甲、小灵猫、黄腹角雉、中华鬣羚等梅州本地旗舰物种等重大案件线索并对破获案件起到关键作用的,最高奖励2000元。

如发现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市民可通过四种方式举报,一是拨打0753-2267318,0753-2254227(24小时值班电话)进行电话举报;二是到梅州市林业局或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举报;三是通过“梅州林业”微信公众号留言进行网络举报;四是来信至梅州市彬芳大道南129号梅州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和国有林场管理科(邮编:514000)进行举报。

梅州日报记者:江婵

通讯员:曹元章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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