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唯一!张广武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掌上梅州讯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广东省共4家单位、7名个人获评“先进”,国家一级演员、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院长张广武入选。

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系统性保护新阶段,在新时代呈现出保护传承发展的新气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积极履职尽责,实干担当,拼搏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决定》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中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的理念,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为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再创佳绩、续写荣光。

《决定》提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物名片

张广武,国家一级演员,工老生,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广东戏剧家协会兼职副主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广东汉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院长,师从广东汉剧著名表演艺术家范开盛。

先后在《百里奚认妻》《麒麟老道》《齐王求将》《蝴蝶梦》《白门柳》《黄遵宪》等三十多个剧目中担任主演。获广东省戏剧演艺大赛金奖、广东省艺术节表演奖、中国戏剧节优秀展演奖等奖项;获梅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中青年演员“十佳”、广东省“新世纪之星”、广东省戏剧家贡献奖、广东省优秀志愿者、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当选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党代表、中国戏剧家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文/梅州日报记者:何梓瑜

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供图

编辑:黄炜明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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