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果是我市农业的重要支柱产业,具有较高品牌声誉,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随着霜降、立冬节气临近,我市金柚即将进入成熟上市销售期,为保障金柚品质,维护梅州金柚品牌形象,现就加强金柚质量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防范过早采摘,保障金柚品质
金柚应在霜降节气后视成熟度适时采收。如果过早采摘,果实尚未充分成熟,品质较差。早摘的柚果上市销售后,容易造成损害金柚品牌形象、影响金柚产业发展的不良后果。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引导和巡查力度,严防发生大规模过早采摘柚果、伪造假冒金柚商标等行为,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企业3年内不得享受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的扶持政策;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交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二、强化生产管理,提升产品质量
10月后,昼夜温差增大,是柚果糖分积累、风味形成的关键时期。各柚园和广大柚农朋友应把握柚果成熟重要农时节点,加强生产管理,采取适当措施,保证柚果有充足时间与条件进行果实着色和糖分转化积累,保障金柚产品品质和口感。柚园在采前15-20天要停止灌水,不准施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矿物源农药;金柚成熟上市时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大柚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管力度。
三、倡导分级销售,共护市场声誉
柚果应规范保鲜包装,严禁使用不规范的保鲜剂,采摘后必须经自然通风20天以上的发汗后熟期方可包装。倡导推行柚果采摘后清洗、分级、统一包装标识等商品化处理,严格执行柚果质量标准。倡导广大柚农和柚果销售经营主体树立“质量赢得市场”的理念,赋证上市(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采用以质论价、按个销售的营销模式,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实现“好柚不愁卖”“好柚有好价”,让广大消费者轻松无忧买到好柚子,也让优质金柚获得应有市场声誉。长寿之都,百年金柚。在此,我们呼吁广大柚农及相关企业充分认识到产品质量对品牌价值、拓展市场的重要性,勠力同心、携手并进,加强质量管理,保障金柚品质,叫响“来自世界长寿之都的金柚——广东梅州柚”口号,共同维护梅州金柚品牌形象与市场影响力!
特此通告。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1日
编辑:李子莹 曾颖(实习)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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