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梅州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梅市府〔2024〕10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市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月第三个星期六)在梅州城区(含梅江区、梅县区)组织2024年防空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10∶40至11∶03。
二、届时城区所有固定警报器、梅州电视台第一套(梅州—1)及第二套(梅州—2)节目、梅州人民广播电台两个频率(FM94.8兆赫和FM105.8兆赫)和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屏将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市分公司、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将试鸣防空警报信息通过短信、电子屏预先发送。
四、请广大市民了解防空警报信号鸣响规定,注意听辨防空警报试鸣,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除在部分社区开展人员疏散掩蔽演习外,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五、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为一次,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一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三种警报各鸣响1次,每次间隔7分钟,间隔期间梅州电视台播放人防宣传视频,持续时间共23分钟。
特此通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编辑:黄炜明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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