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根据各地受灾情况,按照《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市减灾委决定于 7 月 27 日 12 时将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提升为自然灾害救助 III 级响应。
市减灾委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严格履行救灾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
梅州日报记者:刘晓娟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掌上梅州讯 根据各地受灾情况,按照《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市减灾委决定于 7 月 27 日 12 时将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提升为自然灾害救助 III 级响应。
市减灾委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严格履行救灾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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