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梅州在行动→

蕉岭县新铺镇的乡村美景。(高讯 摄)

掌上梅州讯 今年8月15日,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市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剑英公园绿化景观层次日益丰富,吸引市民游客来此享受生态之美。(吴腾江 摄)

梅州市足球文化公园一角,林木繁茂、桥廊相连,是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去处。(连志城 摄)

15日,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到梅县区程江镇浒洲村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党员干部和志愿者通过环保知识讲座、环境卫生清扫、绿色生活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向村民讲述全国生态日的设立意义,倡导群众身体力行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共同承担起保护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局还组织各有关单位收看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北京电视台推出的公益宣传短片《大自然那么爱我们》。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到梅县区程江镇浒洲村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单位 供图)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员干部和志愿者走村入户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

15日,梅县区全国生态日系列志愿活动启动仪式在白渡镇蕉南村举行,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梅县区团委、白渡镇政府、市水利水电行业协会、梅县区启善志愿者协会、梅县区应急救援协会、白渡镇社工站、白渡镇蕉南村等联合举办。工作人员进行全国生态日公益宣讲,让亲子家庭深入了解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伟大成就。现场还举行了增殖放流(放生)活动。“地球是我们美丽的家园,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它。我们要从小事做起,爱护一草一木,养成绿色低碳的生活习惯。”参加活动的小朋友小悦说。

梅县区全国生态日系列志愿活动在白渡镇蕉南村举行,吸引众多亲子家庭参与。(朱绮辉 摄)

15日,蕉岭县人民法院邀请一批中小学生走进法院,通过开展旁听庭审、观看微视频、体验真人版飞行棋等一系列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爱护环境,争做“环保小卫士”和“法治宣传员”。在蕉岭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学生们正襟危坐,聚精会神地旁听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美好的环境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宝贵财富,守护绿水青山就是守住了金山银山。”学生小罗说。

蕉岭法院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参加全国生态日活动。(蕉岭法院 供图)

“你知道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吗?”“生态文明包括哪三个要素呢?”15日,由大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大埔县检察院、大埔县妇联主办,湖寮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湖寮镇社工站协办的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在西湖公园举行。志愿者们通过生态文明知识问答、垃圾分类飞行家、绿色环保拍照打卡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活动期间共派出《共建生态文明 共享绿水青山》《参与垃圾分类 共建美丽大埔》《保护古树名木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

在广东平远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举办的全国生态日科普宣教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宣传手册,引导大家观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视频,并科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方法,以及野生动植物相关知识,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广东平远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举办全国生态日科普宣教活动。(单位 供图)

梅州日报记者:江婵 朱绮辉 洪国栋 叶嘉瑶 李盛华

通讯员:方静娜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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