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7月18日,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关于选荐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面向各地各行各业选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组建公众监督队伍参与校外培训治理。《通知》对选荐范围、资格要求、主要任务、聘任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第一期计划选聘30名,后期视工作需要适当扩大监督队伍规模,主要从熟悉校外培训政策法规,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或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教师,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社会人士中优选聘请。为增加社会监督员的代表性,原则上,同单位不选荐相同业务领域社会监督员,不选荐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应当满足政治站位高、思想觉悟深、热心教育事业、公正廉洁、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等要求,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状况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可放宽至 70 周岁,且本人自愿应聘。
《通知》明确,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主要任务是深入调查了解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共性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开展全市性督查调研工作。
聘任程序分为推荐人选和公示确认,即日起至8月28 日,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选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按照 1:1.2 的比例推荐(具体配额详见附件 1)。各县(市、区)各单位根据要求考察人选,并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市教育局将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公示,确认后颁发聘书,公布聘任决定,并就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履职和纪律等提出要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实行三年一期(第一届任期为2023年10月—2026年10月),一期一聘。实行年度考核及退出机制,对履职不力、违纪违法的监督员予以解聘,其选荐单位按照 1:1.2 的比例补选推荐,补选人员任期接续。
《通知》提出,请各县(市、区)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填写《梅州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 2)和《梅州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信息表》(附件 3),并于8月28 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材料”,报送邮箱: mzjyjg@163.com)。
梅州日报记者:吴海清
通讯员:冯伟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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