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营商环境通报制度(试行)》印发:“刀刃向内”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

掌上梅州讯 日前,我市印发《梅州市营商环境通报制度(试行)》(下称《通报制度》),明确要把企业满意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标尺,全力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顺利实施,为梅州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通报制度》指出,梅州全市上下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系列部署要求,树立用户思维、发展思维、服务思维,把企业满意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标尺。聚焦政策落实、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报制度》将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曝光负面典型,做到一有反映、马上就查,一经查实、立马通报,一经通报、必须问责,以全市营商环境的“刀刃向内”,打造企业投资兴业的优质服务。

《通报制度》明确,将坚持普遍性问题与个案问题、负面问题与亮点工作一体开展通报,对服务不到位、政策不落实、企业不满意的负面典型,对核查无误、定性准确的影响营商环境案例坚决查实纠正、曝光通报;对服务企业的改革亮点、经验做法、好人好事,及时通报表扬、宣传推广。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政策不主动、不配合,对营商环境工作表面重视、纸上重视,未见行动、未见效果的;

2.政务服务事项落实不力,态度冷漠,甚至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设置障碍,服务态度冷,服务意识差。不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制度,办事指南不明晰,事项维护不及时,违规索要不合理证明或清单外资料,办事效率低,办事速度慢、企业感受度差的;

3.简政放权工作不研究、不主动,承接事项不落实、打折扣,变相审批和增加审批环节,以及存在“线下审批、线上补录”“体外循环”“中梗阻”等现象的;

4.惠企政策门槛高、手续繁琐,人为设置不合理要求,企业对政策红利难享受、机会难把握,政策预期弱。优惠政策、合同协议难兑现,项目引进前后两个样,对待项目大小搞区别,服务态度、效果“两张皮”的;

5.群众观念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研究、不整改、不落实。新官不理旧账,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存在的沉疴顽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

6.监管约束松,妨碍公平竞争,不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滥用自由裁量权,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违规乱收费,变相潜规则,违规设置审批审查前置条件、违法设定招标采购条件以及“吃拿卡要”“权利寻租”等现象的;

7.改革意识差,改革任务事项不落实,进度慢,涉及跨部门整合、流程再造或者部门利益调整事项不落实、不配合的;

8.开展营商环境对口帮扶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帮扶事项不落实,工作推进消极被动,成效提升不明显的;

9.信用梅州建设工作不力,影响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增分进位,以及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和营商环境等考核的信用板块造成失分的;

10.改革创新有新举措、新亮点,服务企业有好经验、好做法、好事迹,营商环境工作受到上级单位通报表扬的;

11.市委、市政府确定纳入通报的其他事项。

《通报制度》指出,通报采取单位通报、全市通报、专题报告等三种方式进行。对当年通报的负面案例实行“提醒、约谈、问责”分级分类处理,加强通报问题的整改督查,推进问题整改归零。


梅州日报记者:黄科

编辑:杨乔颖 廖志颖(实习)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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