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支持措施》强化实体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要素保障

近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梅州市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措施》”),作为《梅州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配套政策文件,“三合一”统筹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为梅州苏区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支持措施》主要内容——以“十大条”全面保障

《支持措施》突出对标对表、提标提速,重点围绕落实《梅州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和《梅州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实施方案》中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需要,制定措施内容。

《支持措施》立足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提出了构建空间发展新格局、支持建设产业发展重大平台、推进工业园区扩容提质、指导腾出废水排放总量指标、完善项目总量指标保障机制、优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效能、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十方面的支持措施。突出狠抓督促落实,推动措施从“纸面”落到“地面”,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产业有序转移承接、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支持措施》配套保障——以“多举措”稳步并行

在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方面,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下足功夫,全面打通生态环境服务通道。一是对标广州等先进地区,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对74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到现场次数”“承诺办结时限”“网办深度”和所需申办材料的数量等要素上与先进地区对标对表,逐项对比优化。

二是推进高频服务事项审批“极简”改革。围绕“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要求,梳理出一批“即来即办”事项清单。多方联动协调探索推进相关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申请和运用,力争提高证照运用的便利化水平。

三是丰富环评服务方式。对属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重点项目,在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时提前介入,向项目单位发放《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单》,及时告知有关环评审批法律法规要求和审批办理程序,为项目单位提供行政指导和技术指导。开通“上门办”服务,主动联系重点项目单位,针对项目环评涉及的重点难点,召集相关行政科室和技术部门到项目现场开展现场办公,及时了解企业诉求,解决项目落地过程的堵点卡点。

以政策促行动,以革新优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将以“全身心、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四全”态度,力争为梅州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绿色的营商环境。


梅州日报记者:江婵

编辑:罗欢欢

审核:王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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