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梅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宣贯会召开

掌上梅州讯  31日上午,《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梅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宣贯会在市政府召开。省气象局技术总师杜尧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34个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播放了《条例》宣传专题片,杜尧东从《条例》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宣传情况、主要制度和特点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市气象局有关负责人解读了《规定》有关内容。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和《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认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体系,加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全面提升我市气象灾害防御综合水平。要深化思想认识,扎实开展《条例》《规定》学习宣贯工作,积极利用各行业特有资源,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各行业各领域责任主体对《条例》《规定》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支持气象防灾减灾、推动梅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明晰各部门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和《规定》落地见效,同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助推我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效能和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整体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服务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

梅州日报记者:李艳良

通讯员:郭青 曾惠娟

编辑:李舒宇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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