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右言他
这几天,一起4辆越野车在高速公路上并排占道行驶事件,引发全网关注。7月28日,安徽宣城警方发布警情通报:26日10时25分许,高某某、吴某某、王某某、何某某分别驾驶车辆行至沪渝高速上行线271公里处时,高某某通过对讲机组织另外三人驾驶机动车并排行驶,占据高速公路全部行车道,持续时间51秒,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和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组织者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余三人分别罚款300元至500元。
高速公路上行车速度较快,51秒足以让一辆时速120公里车辆行驶将近2公里,稍有差池就会酿成重大交通事故。特别是当事人通过对讲机约定占据高速公路全部行车道并排行驶,违法“主观故意”十分明显,被行拘、罚款实属“罪有应得”,不少网友还直言“危害公共安全罪”“妥妥的寻衅滋事”“严惩不贷,罚少了”。
的确,长时间并排占据全部行车道,才行拘5日、罚款300元至500元,看起来像是“温柔一刀”。有律师指出,正常超车过程中的短暂并行不违法,但是车队刻意长时间并排封道、压车阻超就涉嫌“妨碍安全驾驶”或“扰乱交通秩序”,会面临罚款、记分甚至行政拘留。但是在广大网友看来,在高速公路上组团压道,不是普通违章,已然涉嫌寻衅滋事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应综合追责。
四辆越野车高速路上并驾齐驱“撒野”,折射出车主对公共秩序的无知与蔑视,是可忍孰不可忍。高速路上长时间并排行驶的核心危险,在于破坏车流梯度速度,阻断后方车辆正常通行,还完全剥夺自身车辆和其他车辆的应急避险空间,极易造成剐蹭或连环追尾的群死群伤事故。而且这个行为会激发其他驾驶人的“路怒症”,引发追逐、别车等后果。大家在行车过程中,不仅要主动杜绝并排行驶,超车或被超车时,也应加速通过或减速错开,切勿长时间处于并行区间,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权。高速公路是“公路”,不是“撒野”场所,也不是“摆拍作秀”的地方,任何以牺牲公共安全为代价的任性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各类事故中致人死亡最多的类型之一。对于恶意扰乱交通秩序、主观恶意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职能部门不妨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才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