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海宁
央视《财经调查》栏目7月26日晚间曝光毒性中药材销售乱象,安徽亳州市有商户违规“代购”毒性中药材生附子,通过线下隐蔽交易,线上商户再以“1元链接”为掩护,将一些国家严格管控的毒性中药材销往全国各地。
针对曝光的问题,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当晚发布情况通报称,会同公安等部门成立调查组,认真开展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我们且看最终调查和处理情况。但可以肯定的是,商家销售毒性中药材,已经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威胁到消费者人身安全;而部分消费者自行购买、服用生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无知行为,亟须引起各方高度重视,筑牢中药用药安全。
虽说有毒中药材也可入药,但用法用量有严格要求。以附子为例,必须经过专业炮制后方可入药。我国药典对每日附子用量也有标准规定。原因是,其主要活性成分名为乌头碱,成年人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可致死。仅今年以来,在公开报道中,消费者自行服用附子已造成一死两伤,实际情况可能更严重。
然而,如此危险的毒性中药材,竟然被一些商家变着法子销售。据悉,商家通过“短视频+粉丝群”进行引流,为躲避监管,有的用黑话“土豆”来代称“附子”;还有商家在直播间假借“葛根荷叶山楂茶”的购物链接,来变相兜售附子的炮制加工品。为方便客户线上付款和收货,商家还想出“1元链接”的歪招。另外,有商家通过电商培训扩大附子风险。由此看出,在利益驱使下,商家无所不用其极,其歪招越多,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威胁越大。
商家随意销售附子行为明显违规。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违规经营毒性药品的单位或个人,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其全部毒性药品,并处以警告或按非法所得的五至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致人伤残或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家的目的是牟利,只有让违法成本大于牟利所得,才能使商家不敢不能不想违规销售毒性中药材。而违规违法购买使用毒性中药材的消费者,也要依法追责,这同样有倒逼作用。此外,很有必要通过普及反面典型案例和毒性中药材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药学常识、安全意识,避免再被商家花式营销所误导,这一工作同样很迫切。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