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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虽小,但关乎邻里和睦。把法庭设在村里,既能让双方在熟悉的环境中放下芥蒂,也能让乡亲们直观感受司法过程。”近日,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辖区某村祖屋,以“现场审理、当场普法”模式,为当地群众带来一堂沉浸式法治教育课。(详见《梅州日报》5月8日4版)
这场沉浸式现场庭审意义非凡,不仅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智慧,更诠释了“庭审现场就是最好的法治课堂”这一时代命题。
巡回法庭走进村居,审理的虽多是邻里纠纷、家事矛盾等“小案”,却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最能传递法律的温度与力量。把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打破了司法与民众之间的空间隔阂,当事人更愿意敞开心扉、理性表达诉求,也有助于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更重要的是,身边人、身边事的现场审理,让法律条文从纸面走向生活,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落到实处,极大增强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和信赖。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巡回法庭的普法效能不可小觑。当村民们围坐在一起旁听,亲眼见证法官如何释法说理、怎样平衡情理法,不仅了解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也明白了“为什么如此判决”,更增强了对“权利义务”“邻里和睦”的深刻理解。这种“零距离”旁听庭审,远比枯燥的条文讲解更具穿透力和冲击力,也更能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进而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为乡村治理增添法治亮色。
巡回审判,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将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的有益探索。大坪法庭变“坐堂问案”为“上门解纷”,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变的是工作方式,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的责任担当。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不仅是审理案件的裁判者,更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将庭审现场转化为法治课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正是实现“法安乡村、德润民心”的有效路径。
一场庭审,一堂公开法治课,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期待更多这样的“流动法治课堂”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梅州夯基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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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