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议事厅|“民俗+公益”为乡村振兴提供新示范

■ 阮 灵

走进五华县河东镇牛石村,一盏盏崭新的太阳能路灯整齐矗立于村道两旁,既照亮了村民夜间出行散步的平安路,更点亮了乡村振兴的幸福路。该村依托传承已久的“上灯”民俗,引导村民将人情消费转化为公益力量,以一场创新“添灯”活动,为“百千万工程”注入强劲内生动力。(详见《梅州日报》3月11日3版)

牛石村依托客家传承已久的“上灯”民俗,创新推出“添灯”公益活动,引导村民将人情消费转化为共建家乡的公益力量,用“小切口”实现“大成效”,为新时代乡村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民俗+公益”范本。

“民俗+公益”的创新实践,破解了基层治理的痛点难点。牛石村巧妙借力“上灯”传统习俗,将村民原本用于私人宴请的财力,引导到购买太阳能路灯等公共设施上。这种转化看似简单,却蕴含着治理智慧:它没有生硬地“禁”与“堵”,而是以“疏”代“堵”,让村民在保留民俗情怀的同时,将“面子消费”转化为“民生福祉”。

“民俗+公益”的深度融合,激活了传统文化的内生动力。“上灯”作为客家地区延续数百年的民俗,在牛石村的创新中被赋予了全新的时代内涵——“添光”即添福祉,“捐灯”即献爱心。这种“俗不改意改形”的创新,既保留了“上灯”民俗团圆兴旺的核心内核,又摒弃了铺张浪费的形式主义。

“民俗+公益”的实践路径,凝聚了乡村振兴内生力量。“百千万工程”的推进,最怕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的被动局面,牛石村破解了这一难题。通过“捐灯添光”参与方式,以“谁家名字刻在灯杆上”的荣誉感激发村民“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主人翁意识,让村民从乡村建设的“旁观者”变为“出资人”“受益人”,效用明显。

“民俗+公益”模式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示范。推广“民俗+公益”模式,不必千篇一律,核心在于找准“民俗内涵”与“民生需求”的共鸣点:可以依托春节、元宵、中秋等传统节日,将公益元素融入节庆流程;可以梳理本地特色民俗资源,将人情消费转化为助学、助老等公益项目;可以推出“一元也是爱”等低门槛参与方式,让公益融入每个人的日常;更可通过短视频等形式,讲述“民俗+公益”的暖心故事,让善举传递、让文明延续。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的今天,“民俗+公益”模式值得各地认真学习、积极推广,让更多古老民俗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让乡村振兴道路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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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阮 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