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列出“负面清单”是对网络毒瘤精准亮剑

■ 木须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分类办法》),明确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4种类型及具体表现形式,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来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防范要求。

当前,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互联网已成为他们认知世界、社交学习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世界泥沙俱下,暴力、色情、低俗内容屡见不鲜,拜金、炫富、网络欺凌等不良风气悄然渗透,更有甚者诱导未成年人参与打赏、应援、隔空猥亵等违法活动。这些“网络毒素”不仅扭曲未成年人价值观、影响心理健康,更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甚至滑向犯罪边缘。

在此背景下,发布《分类办法》列出“负面清单”正当其时——它不仅是对乱象的精准亮剑,更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权的有力捍卫。

《分类办法》的亮点在于“精准识别”与“系统治理”。所谓“负面清单”,即明确划定“哪些信息不得传播、哪些内容需受限制”,如暴力血腥、网络赌博、诱导沉迷、畸形审美、人身攻击等均被纳入监管范畴。四大类13小类,到边到角的“清单式”管理,如同一张“过滤网”,使平台、学校、家庭在内容审核与教育引导中有了清晰标尺,避免了以往“模糊判断”带来的监管盲区。

“过滤网”的建立,不仅靠制度,更需多方共治。此次《分类办法》是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细化与延伸,让“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四位一体保护机制更具操作性。平台作为内容第一责任人,应强化算法向善,完善青少年模式,杜绝为流量纵容有害信息;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提升学生辨识与抗诱能力;家长更须以身作则,规范自身网络行为,加强陪伴与沟通,避免孩子“孤身上网”。

当然,“过滤”不等于“封锁”。在清除有害信息的同时,我们更应主动供给优质内容——弘扬主流价值、富含知识趣味、适合年龄特点的精品网络资源,让清朗空间不仅“安全”,而且“丰盈”。唯有“疏堵结合”,才能真正实现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中“可安全地探索,有引导地成长”。



欢迎广大读者针对梅州本地新闻发表评论,踊跃投稿,时评邮箱:mzrbpl@163.com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