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睿鸫
1月3日,湛江3名15岁少年因持械追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3天。这是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湛江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湛江公安公布的视频显示,被抓后,彭某表示:“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
从彭某的话语中不难读出,他对法律并非一无所知,反而精准掌握了新旧法条的核心差异。旧法下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享有行政拘留豁免权,新法则明确此类群体若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可依法执行拘留,甚至清楚知道新规实施的具体日期。
这种“精准算计”而非“内心敬畏”的认知,暴露了部分未成年人对法律的错误解读,将法律视为可钻空子的“规则游戏”,而非约束行为的底线准则。此前多地出现的未成年人施暴后叫嚣“我没16岁,欢迎报警”,与此次的“忘记日期”如出一辙,都是把年龄当作“免罪金牌”的危险认知作祟。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未成年人处罚条款,绝非简单的“从重惩戒”,而是回应社会关切的精准施策。过去,部分未成年人利用年龄豁免权屡教不改,极端个案冲击公众安全感,新规通过“情节严重可拘留”的弹性规定,划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边界,既避免了“一放了之”的纵容,也摒弃了“一关了之”的简单化处理。湛江这起案例的依法处置,正是要通过制度刚性告诉未成年人,年龄不再是违法的“护身符”,任何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必将付出代价。
但彭某的“忘记”也提醒我们,法律的落地不能仅靠惩戒的威慑力。如果法治教育只停留在法条宣讲,而没有深入内心转化为行为自觉,类似的“日期遗忘”还会重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家庭监护缺位、学校教育薄弱、社会引导不足等多重问题,使得部分未成年人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对法律的尊崇,最终在“无知者无畏”中越陷越深。
新规的施行,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起点。家庭要履行监护职责,及时纠正孩子的错误认知;学校要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让法律精神深入人心;司法机关在依法惩戒的同时,更要做好后续矫治教育,帮助迷途少年回归正途。唯有形成保护合力,才能让未成年人真正明白,遵守法律不是因为“怕被拘留”,而是因为法律是守护每个人权利的底线,更是自身成长的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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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