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治理流量迷失不能靠“引火烧身”

■ 郭元鹏

据媒体报道,江苏泗洪县吕某为吸引网络关注,竟拍摄“烧钱点烟”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结果,“酷不过三秒”,就引发多名网友举报。目前,吕某因故意毁损人民币已被泗洪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25秒的“烧钱点烟”视频,让拍摄者付出了500元罚款的代价。在他看来,烧自己的10块钱“没什么大不了”,却忽视了人民币背后的法定属性与公共意义。这起看似偶然的个案,实则戳中了当下网络空间中畸变流量崇拜的沉疴,更警示我们:流量变现的逻辑再诱人,也不能逾越法律红线与公序良俗的底线。

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不仅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更承载着国家信用、民族情感与公共利益。故意毁损人民币,看似是处置个人财产,实则侵犯了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伤害了公众对法定货币的敬畏之心。吕某的行为之所以引发众怒并被依法处罚,核心就在于他把“毁损人民币”当作吸引眼球的噱头,将公共价值异化为个人博流量的工具。这种行为的本质,是流量崇拜下个体价值观的扭曲。

在流量即注意力、注意力即资源的网络生态中,类似的畸变操作并非个例。从刻意扮丑、恶意炒作,到挑战公序良俗、触碰法律红线,部分人为了“出圈”无所不用其极。他们深谙流量传播的“密码”:越是猎奇、越具争议,越容易获得算法的推荐与公众的关注。于是,“丑流量”“恶流量”反而成了一些人追捧的“香饽饽”,形成了“越离谱越火,越火越离谱”的恶性循环。这种畸变的流量导向,不仅污染了网络空间风气,更向社会传递了错误的价值信号,尤其会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塑造产生负面影响。

治理畸变流量,不能仅靠个案的处罚“杀鸡儆猴”,更需要形成全链条的约束合力。对个体而言,必须清醒认识到,流量只是手段,价值才是根本。真正能长久立足的网络内容,必然是符合公序良俗、传递正向能量的内容,靠违法失德博取的流量,终究是镜花水月,最终只会反噬自身。对监管部门而言,要持续加大对网络不良炒作行为的查处力度,让违法失德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更要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络生态的引导,让流量回归服务社会、传递美好的本质。

吕某的500元罚款,既是对个人违法行为的惩戒,更是对所有流量追逐者的警示。只有让畸变的流量多“流泪”,才能让健康的网络生态更“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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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