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依法治噪给城市一份宁静的“文明处方”

■ 徐建辉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将一些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治安案件办理程序等。公共安全领域,噪音扰民情节严重最高可处十日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请勿喧哗”的标识常见,“夜深人静”却成奢望。从邻里装修的“电钻交响乐”,到广场舞的“激情韵律”,再到深夜疾驰车辆的“呼啸奏鸣曲”,噪声污染已成为继空气、水污染之后,困扰现代都市人的第三大环境公害。

噪音之“痛”,源于权责之“淆”。与有形的污染不同,噪音具有瞬时性、主观性与来源分散性,治理难点往往不在于技术,而在于权利边界的模糊与社会共治的缺失。当居民休息权与健身权“短兵相接”,当生产经营的“活力”与社区生活的“静谧”产生冲突,简单的道德劝说常常苍白无力。这时,清晰的法律规定便成为定分止争的基石。

让法律“长牙”,关键在于执法必严与科技赋能。近年来,从《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实施,到各地纷纷细化管理规章,法律体系的“防护网”日益严密。然而,让纸上条文产生震慑力,关键在于执行。面对取证难、即时性强的特点,不少城市开始创新运用“声学相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等科技手段,对交通干道、施工场地进行实时监控与证据固定,使执法从“被动接诉”转向“主动发现”。同时,针对广场舞、室内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一些社区探索出“噪音扰民”预警联劝机制,由物业、社区民警、志愿者等前置介入,将矛盾化解于萌芽。

我们追求的“无噪”,并非绝对死寂,而是动静相宜、彼此尊重的公共文明秩序,这需要治理智慧与社会文明提升。法律是硬约束,文明则是软实力。实现“天下无噪”,不能仅靠执法者单打独斗,更需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这要求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更具前瞻性的“静音”考量,开发商与生产经营者自觉承担降噪责任,市民也将心比心,在行使自身自由时“勿施于人”。

依法治噪,是一份写给现代城市的“文明处方”,旨在用规则的确定性应对噪音的不确定性,在蓬勃发展的“繁华之声”与个体安宁的“静好之需”间,找到黄金平衡点。当法律的准绳被拉紧,文明的共识在凝聚,我们离那个“耳得之而为声”是悦音、夜归家而享安宁的“无噪”未来,才会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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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徐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