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免费试岗”是赤裸裸地践踏劳动者权益

■ 戴先任

山西太原的张女士向媒体爆料,她通过智联招聘等网络求职平台向多家当地公司求职发现,多家公司存在要求义务试岗等行为。张女士表示,自己沟通过的多家企业均存在以上现象,她向平台投诉,要求规范企业用人条件及标准未果。

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在社交媒体平台,来自不同地区的多名用户都曾发帖表示自己在求职中遭遇“免费试岗”的无理要求。

相较于人们熟悉的试用期劳动纠纷——一些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不缴纳社会保险、随意辞退员工等侵权行为,“免费试岗”则是连最后一层“遮羞布”也扯了下来,是赤裸裸地践踏劳动者权益。

不管企业是滥用试用期,还是“免费试岗”,都违反了劳动法,需要监管部门的“强力介入”。一些劳动者维权意识较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也不准确,这给了一些无良企业以可乘之机。对此,既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权益,也要提高“免费试岗”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他们付出“昂贵”代价。同时,要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掌握相关法律常识,避免被无良企业蒙骗。要督促网络求职平台履行好管理责任,规范入驻企业的招聘行为。另外,也要畅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对用人单位而言,实则暗藏巨大风险。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工伤保险等行为,不仅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更可能因新员工操作不熟练引发工伤事故,导致企业承担巨额赔偿。在劳动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当下,这种短视行为终将招致越来越多劳动者的抵制,终将反噬企业自身,损害企业声誉和长远发展。

劳资之间要能形成良好的雇佣关系,要能实现平等博弈,关键需要为双方划清明晰的边界与“红线”。“免费试岗”的无良企业已经撕下了最后一块“遮羞布”,吃相难看,那就要把“赤裸裸”的他们“暴晒”在法治的阳光之下,让他们“出丑”。



欢迎广大读者针对梅州本地新闻发表评论,踊跃投稿,时评邮箱:mzrbpl@163.com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