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双玲
今年7月1日起,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推行的药品追溯码制度全面实施,即要求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追溯码方可结算。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7月份,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共上传追溯码5576万条,其中销售环节529.53万条,定点零售药店共上传追溯码505万条,其中销售环节193.19万条,药品追溯码制度已在我市全面推行。(详见《梅州日报》8月6日1版)
“药品追溯码”让用药安全多了一份保障。药品追溯码是每盒药品独一无二的“电子身份证”,且每盒药的追溯码只能有一次被最终销售扫码的记录,通过扫码可清晰掌握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这不仅能让购药者和监管部门据此迅速识别问题药品,而且能防止医药机构通过“空刷医保卡”“虚假销售”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从源头遏制假药和“回流药”流通。
药品追溯码制度也是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守护神。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空刷医保卡”“虚假销售”“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严重损害参保人利益。药品追溯码实施后,医保部门可通过追溯码实时监控药品流向,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销售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
药品追溯码承载着健康重托。药品追溯码制度实施首月,我市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后续工作仍任重道远。接下来,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对未按要求扫码销售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提高违规成本。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另一方面要持续提升医药机构的扫码操作水平,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扫码效率和准确性。此外,还需强化对公众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药品追溯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鼓励公众在购药时主动要求扫码、查验药品信息,形成“无码不结”的购药氛围。
当然,从长远看,“无码不结”不应局限于医保场景,而应成为所有药品销售的基本规则。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无码不结”成为药品销售的常态,只有当“卖药必扫码,买药请验码”成为每次药品买卖的必经过程和自觉行动,才能为公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保驾护航,助力“健康梅州”建设。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