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议事厅|乡村振兴 文明先行

■ 陈薇薇

近年来,梅县区丙村镇红光村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坚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不断拓展文明载体、涵养文明新风、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走出一条善治宜居的文明之路,绘就出一幅村容村貌美、富民产业旺、乡风文明的和美乡村新图景。近期,在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中,梅县区丙村镇红光村荣获“全国文明村”称号。(详见《梅州日报》7月19日1版)

红光村荣获“全国文明村”的背后,是一幅“环境美、风尚新、产业兴”的乡村振兴新画卷。从“三清三拆”让危旧房变身客家新居,到“祠堂议事”让德法共治化解纠纷,再到制定《村规民约》凝聚村民共识,红光村的实践生动诠释了“乡村振兴文明先行”的深刻内涵——文明不仅是乡村振兴的成果,更是激活发展动能的源头活水。

文明是乡村形态的“塑形剂”。乡村的“颜值”提升从来不是简单的粉刷修饰,而是文明理念融入肌理的改造。红光村通过“统一规划客家元素”的审美共识,让105栋新房既保留乡愁记忆,又满足现代生活需求。更可贵的是,村民从“要我整治”变为“我要美化”,建成美丽示范庭院27个、美丽河道(碧道)3公里,这种自觉正是文明浸润的结果。当环境改善与文明养成同频共振,乡村的“外在美”才能沉淀为“内在美”。

文明是创新乡村治理的“金钥匙”。传统乡村治理常陷入“干部干、群众看”的困境,红光村却用“祠堂议事+法治讲堂”的创新破题,把祠堂变为公共议事空间,既延续了“有事好商量”的乡俗传统,又通过驻村律师开讲法治课,让现代治理理念落地生根。“井塘温氏文化”村报带动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用身边榜样引导价值认同,让村规民约从“纸上条文”变为“日常遵循”。这种“德法兼治”的智慧,正是文明治理的精髓——既守住乡村的“根”与“魂”,又注入现代治理的“神”与“韵”。

文明是联结民生福祉的“连心桥”。乡村振兴的终极目标是让群众生活更美好,而文明建设恰是丈量幸福感的标尺。红光村构建“一老一小”关爱体系,126人次老人在“暖阳助老”中感受温暖,2.9万元助学金让崇文重教传统薪火相传。这些民生细节里,藏着“文明不是口号”的朴素道理。

红光村的实践启示我们,乡村振兴不能只算经济账,更要算文明账。当文明成为村民的生活方式,成为治理的运行逻辑,成为发展的价值导向,乡村振兴才能突破“硬件改善易、软件提升难”的瓶颈,实现从“外在改变”到“内在革新”的质变。应该看到,我市更多乡村正以文明为笔,在广袤田野上描绘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时代新画卷。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陈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