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议事厅|“长护险”体现民生温度

■ 廖传宝

日前,我市印发《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该《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梅州市是我省除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广州外第一个实施该险种的地市。(详见《梅州日报》6月28日1版)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指为长期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市率先在全省非试点城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制度创新回应了社会老龄化迫切的护理需求。可以说,它具有民生保障、制度创新、社会发展等多重现实意义,其成功落地将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还可能成为撬动银发经济的支点,更可以实现协同治理,形成长期护理服务的多元供给格局,效用值得期待。

从《办法》细节中,我们既看到“雪中送炭”的民生温度,也窥见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转型逻辑。梅州方案展现出鲜明的“渐进式改革”特征:分步覆盖(先职工后居民)、精准施策(40项服务清单)、动态调整(3年有效期),这种“小步快走”的策略,为财政基础薄弱的三四线城市提供了可行性模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6个月观察期”的设置,既避免福利滥用,又确保资源投向真正需要的群体,体现制度设计的精密平衡。作为非试点城市“第一个吃螃蟹者”,梅州主动对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为推动《办法》有效落地,需构建“立体宣传+精准服务+动态优化”的实施体系。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立体化宣传渠道布局,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服务落地保障机制,优化申办体验;三是多方协同与长效优化,确保可持续性。通过建立政策宣传“最初一公里”和服务落地“最后一米”的无缝衔接,既要用“无人机”开展全域覆盖宣传,也要派“潜水员”解决具体实施难题,最终形成可自我迭代的长效运行机制。

应对老龄化不能止于家庭孝道或市场自发调节,更需要制度性保障。当“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成为普遍困境时,“长护险”体现的正是现代社会的文明担当。当政策文本中“基本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被并列强调时,折射的正是对“老有所护”内涵的拓展——不仅要活着,更要体面地生活。期待这项政策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真正成为守护“夕阳红”的安全网。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廖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