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元鹏
“真是太感谢您了,谢谢您救了我的孩子,这是救了我们全家啊!”6月22日上午,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车陂村上演了温馨一幕。本报民生一线栏目6月17日报道的《男童不慎落水 押运员跳河勇救》一文中,溺水男童的父亲谢先生手捧一面写有“见义勇为传佳话 爱心义举暖人间”的锦旗,满怀感激地走进保安押运员邹冠球的家中,向这位曾挺身而出挽救孩子生命的“救命恩人”表达最诚挚的谢意。(详见《梅州日报》6月24日4版)
勇救溺水男童,这名押运员好样的!当男童溺水,生命危在旦夕时,邹冠球没有丝毫犹豫,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河中施救。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不仅拯救了一个孩子的生命,更守护了一个家庭的幸福与希望。在危急时刻,英雄们用行动诠释着人性的善良与勇敢,他们的行为给予人们心灵上的震撼与鼓舞,让我们看到在复杂的社会中,依然存在着纯粹而高尚的力量。他们是社会的脊梁,他们的事迹激励着更多人在他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手,形成互帮互助、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他们的存在告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正义与善良永远不会缺席,这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然而,期待“挺身而出的英雄”的同时,我们更需要“远离河边的孩子”。这里的“远离河边的孩子”,代表着人们对危险的主动规避和自我保护意识。屡屡发生的儿童落水事件,暴露出安全意识缺失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如果孩子知晓河边玩耍的危险性,或者家长、学校能给予更充分的安全教育,此类事件也许可以避免。减少危险事件的发生,不能仅仅依赖事后英雄的救援。每个人都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潜在风险,主动远离危险情境。这就如同在交通出行中,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在日常生活里,了解火灾、地震等灾害的应对方法,也是自我保护的重要体现。只有人人都成为“远离河边的孩子”,社会中危险事件的发生率才会降低,人们的生活也会更加安全、稳定。
“挺身而出的英雄”是照亮社会的璀璨光芒。当然,我们在歌颂救人英雄的同时,也应注重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以及社会宣传等渠道,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尽可能地避免危险的发生。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