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双玲
2024年,梅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该局甄选发布了六宗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消费维权案例。(详见《梅州日报》3月14日4版)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消协等相关部门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和消费者实际诉求,聚焦解决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安全问题,不断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此次发布的维权案例,分别涉及人身伤害、货不对板、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处置情况,并对案例进行分析解读。通过这些案例分享,可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形成负面典型震慑,倒逼商家建立合规经营底线思维,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一个消费侵权案例的发生,可能影响许多人的消费意愿。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是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重要一环。面对从线下到线上、从现实生活到网络世界不断拓展的市场和一些黑心商家越来越隐蔽、难以防范的侵权手段,相关部门必须拿出更精准、更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让消费者权益保护随时“在线”。
让消费者权益保护随时“在线”,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都应发挥各自的作用。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消费侵权行为;同时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让消费者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作为企业,要强化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商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升服务质量,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进行虚假宣传,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和优质的服务。而消费者自身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在遇到消费问题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3·15”不应该只是一个特定的日子,而应该是全年全天候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坚守。期待广大经营者自觉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杜绝各类不良营销方式,将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更好满足消费者高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释放消费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有益贡献。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