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三亚预约客房“七日前可退”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借鉴范例

■ 余明辉

3月8日,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发布《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提出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15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指导意见》自2025年3月8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说走就走”的旅行,往往也会伴随着“说改就改”的计划。三亚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无疑给那些怀揣着“诗和远方”梦想的游客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这一政策的超前性在于,它不仅关注到了消费者在旅游规划中的不确定性,更以一种开放和包容的姿态,为游客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安全感。

以往,住宿预订的退订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心中的“痛点”。一些酒店或线上预订平台存在退订政策不清晰、不合理收费甚至故意刁难消费者的情况。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旅游目的地的形象,降低了游客的满意度,甚至可能导致游客对整个地区的旅游业产生负面评价,进而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亚此次出台的相关政策,无疑将有效规范市场秩序,避免以往的相关退订乱象。同时,他们还建立了退订监管机制,对投诉率高的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采取信用惩戒或其他相应处理措施,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权益。此外,三亚还开通“12345退订专线”,实行24小时接诉、48小时办结,并将此类退订投诉纳入“三亚放心游”平台的先行赔付通道,再向责任方追偿。系列举措不仅提升投诉处理的效率,也增强消费者的信任感,让游客在遇到问题时能够迅速得到解决,避免烦琐的维权过程。

三亚的预约客房“七日前可退”,为其他旅游城市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范例,推动整个旅游行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这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增强旅游目的地竞争力的同时,也能更好地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当然,政策的有效落实是关键。这需要住宿业经营者和线上预订平台严格遵守政策规定,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诚信经营观念;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消费者应增强维权意识,合理运用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