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明辉
2月3日,山西大同古城一网友发视频称,因店铺未按要求开灯,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大同市平城区委办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事,确实不合适,正在处理。
在法治社会与文明城市的双重光环下,闻名遐迩的大同古城竟发生了粗暴“撬门开灯”的荒诞剧,令人瞠目结舌,这不仅触及了法治的底线与文明的边界,更涉嫌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
据悉,事件的背景是当地春节期间倡议古城内沿街商户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以增添城市夜色之美,并承诺对额外电费给予补贴。这本是一项旨在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旅游经济的善意举措,如今却因执行方式的简单粗暴,变成了对商户权益的野蛮侵犯。
形式主义之弊,在于其只重形式、不重实效,只图表面光鲜、不顾实际损害。在这起事件中,追求的是街道的灯火通明,忽视的是商户的合法权益;看重的是城市的“面子”,丢掉的是法治的“里子”。这种为了形式而形式、为了形象而形象的简单做法,不仅背离了政策的初衷,更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再者,从治理角度来看,这种“撬门开灯”的做法,无疑是官僚主义作风的体现。它反映了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执行政策时,缺乏应有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以及对商户基本权益的尊重。这种强制命令式管理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容易激化矛盾,损害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和谐关系。
春节期间政府倡导商户夜间开灯,“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绚丽”,美意值得肯定,但好事要办好,就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尊重商户意愿,保障商户权益。要通过有效宣传引导、政策激励等方式,鼓励商户积极参与,而不是采取强制手段,更不能侵犯商户的合法权益。否则,即使城市夜灯再亮堂,也掩盖不了法治精神的黯淡;即使街道再繁华,也掩盖不了治理能力的疏浅。当地要就事论事严肃处理,也要以此事为契机,深入反思治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法治水平和服务能力。唯有如此,方能真正赢得民心。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