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议事厅|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 阮 灵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公告指出,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可通过指定的邮箱、电话或“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及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违法行为。(详见《梅州日报》12月28日4版)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特别是随着供餐形式更加多元,供餐品种日益丰富,学校食品安全引发的社会关注不断增加。回顾频发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原因说到底就是底线失守,反映出有些单位和部门在思想认识、日常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此次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发布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可通过常态化的监管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倒逼学校和相关企业尽职尽责,积极意义值得期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校园食品安全更是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校园供餐体量大、经营形式多样、责任主体多元、社会关注程度高,让师生吃得放心、吃得安全,不仅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在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链条上,有很多相关主体:如学校、教育部门、食堂承包者、食品供应商、市场监管部门等。如何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是学校、监管部门和全社会必须面对的共同挑战。

护航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需全社会共建。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校方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必须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等,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其次主管部门要承担起行业管理责任。要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的日常管理,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责任督学、风险防控重要内容,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和评价考核。此外,属地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市场监管要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问题,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予以曝光。

此外,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还离不开社会监督。举报“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有奖也是一种监督手段。我们要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共治的力量,引入各方力量参与监督,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努力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监管。期待各方多管齐下,齐心协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阮 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