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剑锋
近年来,梅县区结合建设全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区,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原则,依托丰富的客家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古色、红色、绿色,统筹抓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集中资源打造了雁洋、松口、南口、水车等一批示范样板,走出了一条“科学系统、集中连片、高标保护、合理利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客家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之路。(详见《梅州日报》12月13日5版)
传统村落代表的是一种文化、一种传承,被誉为民间文化生态的“博物馆”“活化石”。在梅州,传统村落是不可多得的财富资源,梅县区把保护与传承工作做到极致,让传统村落既“留得住”又“活得好”,走出特色发展之路。
传统村落保护是第一位的,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主力、村民主体”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村落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更有效引入社会力量进行抢修和保护,维护村落完整性和真实性,使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循着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道路走下去,这样才能保留原生态的精华,让乡愁记忆更加浓郁。
传统村落保护既要见物,更要见人,只有人与物完美结合,才称得上是真正的保护。诚如故宫博物院原院长单霁翔所言,“只有当地居民倾心地、持久地自觉守护,才能实现文化遗产应有的尊严,有尊严的文化遗产才具有强盛的生命力”。保护传统村落,要把村落保护的专业性与村民参与的广泛性结合起来,让古风古韵与现代生活相得益彰,使村民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相映成趣。
置身于全域旅游的大背景下,传统村落也能成为网红“打卡地”。在活态保护基础上有序规范发展,才是传统村落正确打开方式。换句话讲,就是要给传统村落找到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毋庸置疑,一个村落就是一座文化宝库,要充分挖掘,并融入“活态”的人气,对传统村落进行有效激活与合理利用,并通过策划推广,让传统村落“养在深闺有人识”,让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民宿带动乡村游及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拓宽村民收入渠道,激发他们保护传统村落热情。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