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双玲
化解矛盾纠纷,严打各类违法犯罪,用心用情服务群众……梅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具有客家“和文化”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蹄疾步稳。今年以来,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35.58%,社会大局持续平安和谐。(详见《梅州日报》12月13日1版)
作为广东唯一全域属原中央苏区的地级市,梅州民风淳朴,有着良好的文化底蕴和治理基础。近年来,我市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积极创建平安乡村,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激发基层善治内生动力。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连续20多年保持全省前列、连续多年荣获“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城市”称号等荣誉就是最有力证明。
梅州素有“文化之乡”美誉,客家文化源远流长。在优秀传统文化熏陶下,客家人尊老爱幼、谦恭礼让蔚然成风。大埔县公安局百侯派出所“涌哥调解室”、兴宁永和镇“客家细妹志愿者服务队”、平远县“三省三地警民联防”模式……得益于“微创新”,各地巧用客家“和文化”,有效破解“说服教育太软、法律手段太硬”的问题,调动了群众主观能动性,推进基层社会自治。
千百年来,客家人同根同源聚族而居,十里八乡间几乎都能寻到亲戚关系。善用客家“和文化”讲好“法理情”,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精髓的传承与创新,更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将客家“和文化”融入基层治理中,用百姓的话为百姓说“法”解“忧”,就能很好地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各地可深入挖掘社区、镇村中威望高的老党员、退休老干部、“叔公头”等资源,充分发挥其人格魅力和德高望重的影响力,探索将人文力量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以基层善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基层治理是系统工程。将客家“和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要求建立更人性化、灵活性的治理机制。如推动社区自治,增强居民主人翁意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矛盾解决途径;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营造邻里和睦、互帮互助良好氛围等。
基层社会治理任重而道远。我们用客家“和文化”讲好“法理情”,不仅要以情动人,以情感人,让人民群众在和谐的氛围中感受到温暖与关怀,同时也应坚守公平正义的原则,以理服人,以法为据,确保社会治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