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军荣
10月29日,多名学生反映,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餐饮公司将学生外卖扔进垃圾桶,还辱骂殴打学生。学校回应,已经和餐饮公司谈妥,让他们必须道歉赔偿。
把学生的外卖丢进垃圾桶,是对学生权利的侵害。学生拥有选择自身饮食的权利,外卖作为一种合法的消费选择,不应被无故禁止和丢弃。这一行为暴露出餐饮公司的跋扈与专断。在其看来,学生选择外卖,便是与自己作对,必须加以禁止。这种行径不但侵犯了学生财产权,更是对学生自主选择权的公然践踏。而辱骂和殴打学生,更是令人愤慨,这不单单是对学生身体的损害,更是对学生人格的羞辱,给学生的心灵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创伤。
学校餐饮公司为何敢如此“嚣张”?一方面,或许是法律意识淡薄,觉得学生能够随意欺凌。学生点外卖,意味着自身利润降低,将学生的外卖扔掉,凭借暴力让学生知难而退,就能达成目的。另一方面可能学校的管理存在漏洞,并未对餐饮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更为严重的是,没有全力维护学生的权益,即便在事件发生之后,也仅仅是表示让餐饮公司道歉赔偿,甚至连解除合同的“胆量”都没有。这着实令人失望。
如此“蛮横”的餐饮公司,需要多方面发力共同严惩。首先,法律要强硬。要依照法律维护学生的权益,要依法严厉惩处餐饮公司的违法行为。其次,学校要坚决维护学生权益,不能敷衍了事。同时要强化对餐饮公司的监管,在招标过程中,要严格筛选,挑选信誉优良、服务质量上乘的餐饮公司。签订合同后,要构建完备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其服务质量予以评估,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公司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情节恶劣的要依法解除合同。再次,教育主管部门应增强对学校餐饮服务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最后,学生要提升维权意识,要勇敢地挺身而出,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
不能再任由餐饮公司这般“嚣张”。唯有强化监管、规范运营、提升服务质量,才能让学生吃得安心、学得踏实,使学校真正成为培育人才的纯净之地。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