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献血证“过期”说辞令人心寒

苑广阔

“献血8次,却在急用血时通知我献血证过期,不能优先用血”“让我的家人朋友献血400cc,我才能用200cc”……河北廊坊李先生在霸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期间需要用血,却遭遇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此事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面对质疑,霸州市第二医院表示,这是廊坊市中心血站的规定,而当媒体记者向廊坊市中心血站求证时,血站工作人员却表示,他们并没有这样的规定,然后要求患者继续和医院沟通。

患者做手术急需用血,结果医院和血站却踢起了皮球,你让患者何去何从?如果患者因此耽误了治疗,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献血证真有“过期”一说?答案是否定的,无偿献血者的献血证终身有效,不会过期。尽管全国不同地区在具体规定上会有所不同,但是通常情况下,参与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总量达到800毫升或者1000毫升,本人可以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直系亲属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免费用血待遇。

这件事发生在河北廊坊市,那么河北省及廊坊市又是如何规定的?2018年2月,廊坊市中心血站发布《关于加强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建立优先用血分级保障机制,机制共分为六级,第一级为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可优先使用其3倍献血量血液或3倍血小板。”202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河北省献血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提到,“在保证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在河北省献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不管是通知还是条例,都没有做出献血证有有效期的规定。这只能说明,现在参与无偿献血的患者用血受阻,不是患者个人的问题,而是医院或血站在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但这样的问题,不但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权益,同时也让包括患者在内的无偿献血者感到寒心。

国家之所以做出无偿献血者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优先、免费用血,同时自己的直系亲属也可以免费用血的规定,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鼓励更多人参与无偿献血,解决临床用血紧张的问题。但李先生的遭遇,却严重挫伤包括无偿献血者在内的公众的感情,也严重挫伤公众参与无偿献血的动力和热情。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请当地有关方面尽快给出一个说法,我们拭目以待。



编辑:吴优

审核:陈显东

(作者: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