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丨让保险业在天灾面前发挥好“稳定器”作用

■ 朱双玲

近日,梅州多地出现大暴雨甚至特大暴雨,部分地方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迅速部署下,我市保险机构闻“汛”而动,调配资源做好灾中协助抢险救援、灾后理赔服务等保险应对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详见《梅州日报》6月19日4版)

近年来,我市保险机构在灾害风险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产品、帮助企业和个人有效转移风险,降低了灾害损失。同时,保险机构还积极参与灾害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有力的决策参考。此次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梅州保险机构采取了三大行动来应对挑战:迅速响应,前往灾区排查险情和开展救援;开通绿色通道,尽快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广泛推送风险预警,为受灾地区送物资。截至6月17日,各保险机构接到报案624件,估损金额5107.68万元,已赔付和预付29件、金额达154.58万元。这些举措和数据均表明了全市保险机构在灾前防范、灾中救助、灾后理赔中的重要作用。

在强监管、促转型的背景下,保险业加速回归本源,进一步强化保障功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持续增强。此次暴雨灾害的事实证明,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灾害,需要更好地撑起巨灾保险“防护伞”。天灾无情人有情。对于保险行业来说,唯有加快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保险制度,才能让受灾群众、受灾企业更好地感受到保险服务的温度。各保险机构要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同时加大预赔付力度,对损失情况相对确定的案件,主动靠前服务,尽可能提高预赔付比例,在大灾面前体现保险温度。

不过,尽管保险防护伞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如何确定合理的保费和赔付标准,如何确保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如何进一步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和参与度等。为此,各地要加大各类相关保险产品的覆盖率,加大宣传引导,提升公众对相关保险产品的认知,提升财产险的投保率,才能让保险业更好地发挥巨灾“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朱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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