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议事厅丨尽快把推动青少年足球发展列入法治轨道

■ 罗 克

足球之乡梅州又有新举措,《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把促进梅州青少年足球发展列入法治轨道,依法为梅州足球的发展提供帮助,会让足球之乡再次起飞。(详见《梅州日报》6月20日3版)

过去,梅州足球有过辉煌,曾经广东六运会夺冠的队伍中一半球员来自梅州。在1988年的亚洲杯赛场上,国家队里还出现过四个首发球员都是来自兴宁一中的骄傲。池明华、杨宁、谢育新、郭亿军等这些名宿的名字,不仅仅是梅州足球的骄傲,也是中国足球的荣光。但是,梅州足球也有过低谷,不仅很长时间没有给国家队输送国脚,大街小巷踢球的孩子也是少了踪影。

然而,在梅州提出重振足球之乡的计划后,梅州近年来的足球发展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在刚刚结束的世预赛当中,谢文能和谢维军两名梅州籍球员入选了国家队,谢文能还有了首发出场的机会。在U16国少的集训名单中,魏祥鑫等3名梅州小将也是接连入选。国字号球队中能够频繁看见客家子弟,足以彰显梅州近年来足球工作的显著成效。

一个地区的足球水平要想提升,基层培养要出拔尖的苗子,肯定离不开青训工作的扎实铺排,离不开新时代下的校园足球发展。作为足球之乡的梅州,这一次将足球纳入立法的工作,是主动去拥抱时代的变化,勇立潮头,用法治观念理清掣肘梅州青少年足球发展的短板问题,促进足球产业的发展,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情。

让我们把目光投向世界作横向比较。如今是世界第一联赛的英超,英国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本地足球市场,也是推出了《足球管理法案》。此举措的目的就是为了英国足球产业更加健康地发展,让资本无法一头独大,让低级别的中小俱乐部、专注于青训培养的微型俱乐部也能生存,夯实草根足球的根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连英国都出台了足球相关法案,那么梅州足球也可以从中学习有益的东西,结合我们客家当地的现实,制定出一套与当下梅州足球发展相适配的法案条例。期待这个《条例》尽快出台,为梅州青少年足球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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