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议事厅丨“小而美”活动迸发促进发展“大能量”

■ 朱双玲

6月15日,梅江区举行首届“乡村慢跑”花海城北站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和跑步爱好者踊跃参与。(详见《梅州日报》6月16日3版)

相较于贵州等地的“村超”“村BA”等动辄多达数万的现场观赛人数,梅江区首届“乡村慢跑”称得上是轻量级的“小而美”活动。“乡村慢跑”没有城市级马拉松的“高大上”,其低调内敛,免报名费,还有纪念T恤和景区门票两张等福利,让更多人享受到跑步的乐趣;它接地气,把跑道搬到农村,以爱丽丝庄园樱花谷为起点,途经桐花谷、玉水古村、干才水库等,让景区和村子都能享受宣传推广、赛事引流等多重利好;它也够务实,既提高了群众的体育意识和生活质量,又让群众在跑步中看到“百千万工程”为乡村带来的可喜变化。

梳理近年梅江区举办的古驿道百里徒步行、星空露营、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首届梅江“村晚”等活动,可以发现,各项赛事均因其办赛投入少、举办频次高、对城乡发展带动力强而备受好评。事实证明,这样的“小而美”活动,能打通体育赛道,更能打通文旅赛道、经济赛道,可以迸发出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大能量。

近年来,梅州全市上下以头号工程力度推进“百千万工程”,村庄越来越美,基础设施也越来越齐备,如何在改善村民生活环境的同时,最大限度用好“百千万工程”建设成果,帮各地兴村富民?梅江区举办的各类“村活动”为各地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题思路。

一场活动或许就是一条产业主线,可将体育、文旅、农业串联起来,形成“文旅农体”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用“村活动”开辟乡村振兴新赛道,首先要注重群众性。农民是活动的发动者与参与者,要让更多人参与进来。其次要突出地方性。要因地制宜与梅州客家文化相结合,开展适合群众参与的特色活动,同时可把活动与农业生产、法治普及、政策宣讲等相结合,助推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生态环境改善等工作。还要体现趣味性。举办乡村活动最主要的目的不是为了活动,而是为了凝聚团结人心、积极向上的力量。

需要注意的是,要想推动更多优质“村活动”兴起,一方面要守好“村”字招牌,在活动中留得住乡土气息和人文关怀;一方面要抓住活动核心,将活动办在群众身边,才能让更多人感到“村活动”的无穷魅力,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共享“百千万工程”的丰硕成果。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朱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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