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苑广阔
牵了狗绳,也给狗打了疫苗,在狗惊吓路人致他人受伤后,宠物主人需要担责吗?上海一女子出门遛狗散步时,由于牵引绳较长,狗先行步入马路时,另一驾驶电瓶车路过的女子被突然窜出的狗惊吓到,从车上摔倒,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受伤女子将遛狗女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遛狗女子赔付受伤女子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19万元。
此事对于宠物狗的主人来说,教训异常深刻,因为她不过是像往常一样出门遛了一次狗,最后竟然付出了将近20万元的代价。宠物主人心里是有委屈的。她认为自己已经为爱犬佩戴了牵引绳,之前也注射了疫苗,尽到了注意义务,所以对于对方受伤,不应该赔偿。但是很显然,法院并没有支持她的观点,最终还是判决她需要赔偿对方各项损失。
从法律角度来看,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事发时,被告所持的牵引绳较长,犬只与被告之间存在较大的间距,导致犬只先行进入道路。而原告驾驶车辆经过时,突然察觉犬只而紧急制动,导致摔倒。这意味着原告的受伤与宠物狗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同时宠物主人又未能举证证明原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应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近年来,全国各地对饲养宠物狗在管理上越来越严格,也越来越细致,很多省市地方政府,都以地方条例的方式,来对宠物狗的饲养问题给予规制。而在这其中,给宠物狗注射疫苗,遛狗要拴绳,已经成为一种最基本的,也是强制性的要求。但有一些人却将这误解成“我的宠物狗只要注射了疫苗,遛狗时拴了牵引绳,那么发生了问题,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不管是法律还是情理的角度,显然不是这么回事。即便你遛狗时拴了绳子,并不代表着宠物狗就不会肇事,也不代表肇事以后狗主人不用承担责任。这就警示每一个养狗的人,外出遛狗的时候,应做好更加安全、周密的防护措施,比如牵引绳不能太长,以免宠物狗吓到或咬到别人;比如当牵着狗与他人打照面的时候,最好以身体把宠物狗和他人进行隔离,避免吓到老人和孩子;再比如牵着宠物狗乘电梯时,尽量避免与他人同乘,避免给他人带来不适等。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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