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丨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 杨丽君

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新规除了再次强调“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还对彩礼的认定范围、返还规则、诉讼主体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结婚送彩礼的习俗自古有之。这一婚俗传承至今,其背后的文化内涵大有深意。但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却让彩礼严重异化为敛财和攀比的工具,给新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身心压力,由此引发涉彩礼纠纷增多甚至恶性案件发生。彩礼变味,背离了彩礼“宜其室家”的美好初衷,不利于幸福家庭建设,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大局,必须加以遏制。

“高价彩礼”会成为婚姻的“绊脚石”。两个有缘人走在一起,是奔着嫁给爱情和幸福未来去的,而不是把婚姻和家庭“卖”给面子和虚荣。要知道,面子和排场是有了,但是伤及的“里子”和“底子”需要花费更多人力、精力去修复。这笔经济账、亲情账,需要当事人及其家属认真算清楚、理明白。到底是天价彩礼重要,还是无价亲情更重要?答案显而易见。

治理高价彩礼,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都不可缺位。近年来,从职能部门制定指导意见、开展专项治理,到发布典型案例、出台司法解释,再到各地推进婚俗改革、强化村规民约,应当说,治理高价彩礼的多方合力已经形成。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势在必行。但是,鉴于社会因素和主观因素叠加,彻底遏制“高价彩礼”之风,并非易事。它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系统性。因此,维护婚姻的美好、社会的和谐,离不开相关部门协同用力、循序渐进、常抓不懈,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努力、久久为功。

具体展开来讲,相关部门既要重拳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化解因彩礼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逐利冲动,也要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倡议和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倡导性标准、约束性措施,扎实推动婚俗文化的沿袭与革新,用移风易俗的实际成效守护传统文化和社会文明。广大群众要深刻认识到“高价彩礼”等陋习危害性和不良影响,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以“低彩礼零彩礼”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转变观念,改变行为,让彩礼仪式回归理性的表达方式。只有法律保障和民众自治两种力量同频共振,才能促成婚俗新风落地生根,促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形成。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杨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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