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涤明
近日,网传陕西安康一网友按照道路交通指示标线行驶,却进入禁止通行路段,被罚款200元,扣3分。对此,有网友也晒出了自己2年前曾在此路段被罚款的信息。当地交警称已关注到此事,正在整改问题标线。关于罚款问题,由于牵扯量比较大,已向上级汇报,等待处理。
路口前画有右转指示标线,司机按标线右转,却驶入禁行路段。司机懵圈了:前有允许右转标线,后有禁行指示牌,到底哪个“说了算”?安康交警汉滨大队方面称,“网友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2018年,我们发布了该段道路设置为单向通行的公告,但交通指示标线是住建部门设置、施划。我们发现该问题后,已经联系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将不合理的标线人工处理了。”
住建部门画在道路地面上的标志线指示“右转”,而右转进入那条道路后,却遭遇交警部门“禁止通行”指示牌的禁止,这种“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场景,堪称“玄幻”,又有点像“请君入瓮”的味道。
汉滨交警大队表示,将对不合理的标线人工处理了。换作别的事,我们会说,知错能整改,善莫大焉;但这件事上,公众有必要刨根问个底了:“不合理”的问题,是现在才知道,还是早就知情?
6年前,涉事路段就已设为单行道,而“可以右转”的标志线却一直存在到现在,相关部门到底是怎么看待不断有司机“合法右转却违法驶入禁行道”一事的?
事实上,最不合理的问题,并不是“打架”的交通标志,而是当初交警部门在此设置单行道时,“没看见”路口的“允许右转”标志线。这种“看不见”竟持续了6年时间,其间难道没有司机提出异议、申诉吗?
今年2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一些地方、部门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从而导致罚款案件数量和金额膨胀。该《意见》强调,严禁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
国务院专门发布指导性文件,说明出于增加罚款收入目的的“管理”,现实中大量存在。而陕西安康相关部门6年“看不见”相互“打架”,以及“罚款问题牵扯量比较大”这两件事,该如何解释?解释不清楚的问题,监管部门有必要查一查,给广大司机、网友们一个交代。更重要的是,以调查和问责督促相关部门吸取教训,避免再发生类似问题。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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