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丨未成年不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 陈薇薇

4月8日,“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人被刑事追诉”话题登上热搜。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

案件回顾: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和三名嫌疑人均为13岁至14岁的未成年人。

相关报道显示,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杀人第二天,仍若无其事到学校上课,其手段之残忍,反侦察意识之强令人震惊。不少网友痛心疾首:“这种处心积虑霸凌、杀人的未成年人,不值得法律保护!否则,就是对正义的戕害!”

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核准追诉,犹如春风吹散了笼罩在社会公众心头的阴霾。这一历史性事件,让法治的庄严与公平得到了彰显。它不仅为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正义,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未成年并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法治终究会照亮每一个阴暗角落!这一事件是对法治精神的最好诠释,告诉我们法律的庄严和神圣不容侵犯。警示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成为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共同维护社会的公正与秩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人人”应该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所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日前表示,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将坚持零容忍,并严格依法惩治。

当下,民众在震惊于犯罪的低龄化、残忍化的同时,也感到对未成年犯罪的惩治手段有限,期待能有更有效的措施震慑和预防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强化对未成年人行为的规范和价值观的引导,进一步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不可否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如何科学治理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希望从司法机关到有关部门,从学校到社会,都来关心这个棘手的问题,共同担起责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与时俱进编织一道安全防护网,既提防一小部分孩子误入歧途,又保护绝大多数孩子茁壮成长。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陈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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