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育兵
2月18日,有博主发帖称,在深圳游玩期间,“玩累了,在地铁里休息,待了3个多小时,结果发现出不去了,缴了15元罚款才出去。”帖子引发网友热议。深圳地铁热线一名客服人员回应称:“这不是罚款。在地铁内超过210分钟即3.5个小时,会被征收15元的超时服务费。”此举旨在防止乘客无故长时间占用公共资源,确保地铁高效运转。
地铁作为大城市主要的公共交通方式,以其高效、准点广受民众的欢迎,也因此承担着巨大的运输压力。尤其在高峰时段,人流量巨大,每一分每一秒都关乎成千上万乘客的出行效率。因此,乘客在到站后应及时出站,避免无故滞留,这是对他人时间权的尊重,也是对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超时服务费的设立,并非是为了“罚款”,而是希望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乘客合理使用地铁设施。这种做法在国际上并不鲜见,很多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都有类似规定。当然,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地铁站内长时间逗留的乘客,如老弱病残或遇到突发情况的人,地铁方面也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豁免措施,体现人文关怀。
故此,广大乘客应理性看待“地铁超时费”。地铁不是休闲场所,而是服务于大众快速出行的交通工具。我们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地铁的正常运营秩序。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地铁收超时服务费,有人感到震惊,“居然还有这等事?看来我孤陋寡闻了”。这表明,地铁服务费有广而告之的必要性。
这种必要性,一方面能够避免一些人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而把地铁当成休闲场所,影响地铁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出行,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公众对于公共资源使用规范和意识,从而构建一个更加文明、有序的公共交通环境。采取更多有效方式加强宣传,让每一位乘客都清楚了解这一规定,避免因为不了解而产生误解或不满,是地铁方面应有的努力。
任何公共资源的使用都应当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原则,以确保其能够高效、公平地为所有人服务。广大民众应理性看待地铁超时服务费的规定,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让公共交通成为城市美好生活的组成部分。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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