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议事厅丨“消费取票”须成为一种习惯

■ 朱双玲

1月17日下午,梅城新奥名车城里喜气洋洋,获得梅州市餐饮业“发票抽奖”活动2023年度大奖的幸运儿卓女士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喜提一辆价值20万元的小汽车。开发票的小习惯带来大惊喜,让卓女士及其前来见证的家人喜出望外。(详见《梅州日报》1月18日3版)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采取“发票抽奖”活动作为提振消费的有力举措,诚意足、力度大,对于提升市场消费活力、释放市场消费潜力、壮大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市场主体可起到很大带动作用。

为激发市场活力,助燃城市“烟火气”,近年来,我市推出“发票抽奖”活动,有效激发了市民消费热情。从实践上看,今后抽奖活动可扩大消费者受惠面,从市区向各县(市、区)延伸,范围从餐饮业向零售、住宿等行业扩大,助力培育壮大“四上”企业和推动“百千万工程”。

“发票抽奖”活动的开展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是消费者的一项合法权益,也是对消费权益的一种保障。通过“发票抽奖”,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从税务角度而言,可以开展广泛的纳税宣传、提高征管效能;从运营商角度而言,既能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市场影响力,又能获得大额稳定订单;从消费者角度而言,较高中奖率和高额奖金的吸引,可进一步鼓励其索取发票、参与抽奖。通过“发票抽奖”的奖品,更可以带动商品的销售,释放相关市场消费潜力,形成消费乘数效应,这套促进消费“组合拳”,不仅仅是推动加快培育壮大我市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更是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注入源源动力。

消费活则经济活。用“发票抽奖”活动提振消费信心,既能拉动消费,又能促进投资。税务部门要以此类活动为契机,在商场、美食街、超市等多地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纳税人普及发票的重要性,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同时可通过多渠道宣传“发票中奖”的消息,让更多市民知晓活动、参与活动,带动消费。广大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价值信念,提供多样化选择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激发消费热情。广大市民也要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以索要发票的自觉行动督促商家规范纳税,促进税收征管和诚信纳税,营造全民爱税护税的良好氛围。

“消费取票”须成为一种习惯。这样,“发票中奖”或会成为每个人的可能,可点亮更多人的美好生活,共同为促进经济回暖、提振消费信心“添柴加薪”。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朱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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