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携手为留守儿童撑好“保护伞”

■ 刘燕花

近日,兴宁市检察院牵头与兴宁市委网信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13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进一步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发挥职能优势和联动效应,共同织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网。(见《梅州日报》1月13日4版)

不必讳言的是,缺乏父母陪伴教育的留守儿童群体,相对容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这对家庭和社会而言,都是一个潜在的风险隐患。这个特殊群体的产生,并非只是一个家庭的原因,也是一个社会的原因,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亟需社会各方共同担责,共同守护。

对留守儿童的保护,我们一直步履不停。2019年5月,民政部、教育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具体负责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将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法律保护,提出委托照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要求……随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留守儿童的关爱体系越来越健全,加之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乡村振兴的推进实施,返乡创业就业、就业扶贫等政策为留守儿童不“留守”提供了“坚强后盾”,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留守现象。

但关爱留守儿童,我们仍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众多法律法规和政策虽然为留守儿童撑起了“保护伞”,但它们真正得到落地贯彻执行,才能释放出政策红利,传递社会善意。如何携手持续为留守儿童撑起并撑好这把“保护伞”,更是一道亟需解决的“社会综合题”。这就需要全社会多层次多角度的共同参与,精准把握留守儿童的需求,以高效专业的方式,共同织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网,让留守儿童和普通孩子一样共享成长、成才机会,健康茁壮成长。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刘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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